【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赌博任代理 开设赌场罪难逃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成了人们娱乐的中心,手机上网、刷视频、玩游戏,娱乐方式层出不穷,人们在手机与网络上花费的时间与精力明显增多,所以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和犯罪集团也盯上了智能手机网络这片新兴区域。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情简介
2019 年1月份至2023年6月份,“鼎盛国际”网络赌博平台利用互联网在中国境内推广赌博业务,吸引更多人参与赌博,该平台以奖励彩金、从下线参赌人员赌资抽成等形式鼓励参赌人员发展会员成网站代理。
2021年11月,曾某某经微信好友介绍,开始在“鼎盛国际”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活动,后得知做代理拉新人有推荐奖金,赌客充值也会给上级代理返现,曾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转发链接发展会员。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曾某某发展会员共计234人,从中抽头渔利29421元。
2023年10月31日,曾某某接公安机关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024年6月27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条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脱管、网络储存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不法分子和犯罪集团的犯罪手法“与时俱进”,常常以抽成、返利等方式鼓励网民成为自己的代理,有些网民法律意识薄弱,便成了犯罪的帮凶。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活动中仍要遵纪守法,坚决杜绝网络上各种类型的违法活动,更不可为了获取利益,去成为违法平台的“推广”、“代理”。
版权说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有信息内容、侵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处理。
开设赌场,参赌人数达400余人!判了!
跨境诈骗超1.4亿,幕后“金主”被判无期徒刑
起底网恋骗局,想不到“女友”竟是高大魁梧的“他”
这些都是传销!警惕求职路上传销陷阱
超17亿元!赣州警方打掉一网络传销组织
赌客成“代理” 一男子被判开设赌场罪
虚拟币投资:“财富神话”还是“诈骗陷阱”?
发行虚拟货币高额融资,尽头是什么?
利用微信建群方式抢红包进行赌博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上门兑换虚拟币?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