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并发展下线 男子获刑一年
平日爱参与网络赌博,后为谋取非法利益,成为赌博平台代理,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9年3月开始,被告人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获取某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后,明知该平台系赌博网站,仍担任该网站代理,后通过QQ群或微信等方式,推送该赌博平台链接,发展11名下级参赌会员,并以其发展的会员在该平台参赌时赌输金额的30%-50%提取佣金。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陈某从该平台非法获利共计29407.15元。
2023年10月30日,被告人陈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动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并为赌博网站发展会员,以提取佣金的方式非法获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应当适用该修正案施行以前的刑法对其定罪量刑。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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